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8月14日】
2019-08-22 15:41:56 6728次
受法院委托,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坐落于锦州市凌河区卫东街道25-70号商服房屋,面积:42.85平方米 ;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10万元 。(第三次拍卖)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9日;地点:现场展示
四、竞买人请于2012年8月1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2012年8月13日8时— 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1时—4 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竟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于2012年8月17日8时—11 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告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联系电话:0416—3330555—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