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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8月15日】

2019-08-22 15:41:56 6885次
    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
幅度
备注
容积率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2012-28
凌河区南昌路以南、徐州街以东、南阳路以北、厚生街以西
31025.5
商业
住宅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地上容积率4.02-4.22
综合容积率5.00-5.20
80
≥40%
≤29%
20431
4100
20万元整数倍
建筑总面积161248.2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1.5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主体建筑性质:住宅;附属建筑性质:临街门市、地下仓房及停车场、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社区、物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45%;总停车率不小于40%,地面停车率不高于10%。其他条件:按锦公房[2011]45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 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买受人除缴纳地价款外,必须按照凌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与该地块被征收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安置协议,建设69户5178平方米回迁住宅、5户1060平方米回迁门市。且竞买人须向凌河区政府缴纳回迁房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并在报名时持有相关手续;出让地块内有锅炉房一座,2012年9月30日前拆除完毕。其他按照锦规控[2011]43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2年8月6日至8月13日的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到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锦州市市府路93-7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2年8月6日至8月13日的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向锦州市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锦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所需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8月13日下午15时。经审查具备申请资格的竞买人,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2年8月14日下午13时至16时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竞买。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定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以《竞买资格确认书》为准。
    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现场展示。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锦州市市府东路10号
    电  话:   0416-2910049    0416-2910057     0416-2910092          
    联系人:      刘主任         牛先生            尤女士
    八、本次出让结果可于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中国土地市场网站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