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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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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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8 |
凌河区南昌路以南、徐州街以东、南阳路以北、厚生街以西 |
31025.5 |
商业
住宅 |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
地上容积率4.02-4.22
综合容积率5.00-5.20 |
80 |
≥40% |
≤29% |
20431 |
4100 |
20万元整数倍 |
建筑总面积161248.2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1.5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主体建筑性质:住宅;附属建筑性质:临街门市、地下仓房及停车场、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社区、物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45%;总停车率不小于40%,地面停车率不高于10%。其他条件:按锦公房[2011]45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 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买受人除缴纳地价款外,必须按照凌河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与该地块被征收人签订的产权调换安置协议,建设69户5178平方米回迁住宅、5户1060平方米回迁门市。且竞买人须向凌河区政府缴纳回迁房建设保证金2000万元,并在报名时持有相关手续;出让地块内有锅炉房一座,2012年9月30日前拆除完毕。其他按照锦规控[2011]43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