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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12.12.21)

2019-08-22 15:41:56 5500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1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坐落于锦州市锦义街88号的23户房地产,总建筑面积约3046.92平方米,土地面积约2994平方米(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519.81万元,保证金:260万元。
二、有关附属条件如下:
1、购买方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相关资质;
2、购买方需重新办理规划、建设、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土地的更名、商住用地的审批手续;
3、购买方需办理供水、供电、供暖等审批手续,并按照新开发楼盘的标准完善、改造全楼的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
4、购买方免收已售出楼房房屋产权人的改造费用,并提供办理房屋产权证的相关手续(需缴纳相关税费由个人承担);
5、购买方拍卖成交后,6个月内完成相关手续审批及改造工程,确保已购楼房者按期入住;
6、购买方不能按时完成上述条件,相关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自行查验该房屋是否存在前期欠费,如拍卖成交,所欠费用(如拖欠的取暖费、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房屋面积与日后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面积不符,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证照,法院及本公司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因产权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己承担。
    四、展示时间、地点:2012年12月19日— 2012年12月20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竞买人请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2012年12月20日8时—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2年12月20日13时—16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如拍卖成交,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5%)。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于2012年12月24日8时—11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司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六、联系电话:0416—2910092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