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米)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2013-4 |
凌河区原物资调剂市场改造A地块(东至贵州街,南至小凌河规划北河堤,西至东湖花园小区,北至凌湖锦苑小区)。 |
49941.3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地上容积率2.48-2.78综合容积率3.05-3.35 |
100 |
≥31% |
≤13.50% |
21221 |
6400 |
20万元整数倍 |
总建筑面积167399.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4.65%;主体建筑性质:住宅、商业;附属建筑性质:地下停车场、地下仓房、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停车率≥40%,地面停车率≤1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70%;社区、物业用房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的0.45%;水、暖、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其他条件:按锦公房﹝2011﹞45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地上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外资优先;其他按照锦规控﹝2012﹞30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2013-5 |
凌河区原物资调剂市场改造B地块(东至原物资调剂市场改造C地块,南至小凌河规划北河堤,西至贵州街,北至金港春天小区)。 |
74677.21 |
商业
住宅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地上容积率3.12-3.42综合容积率3.75-4.05 |
100 |
≥32.5% |
≤15.50% |
32186 |
9700 |
20万元整数倍 |
总建筑面积302361.5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2.71%;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商业;附属建筑物性质:幼儿园、地下停车场、地下仓房、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等;停车率≥40%,地面停车率≤1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70%;社区、物业用房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的0.45%;水、暖、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其他条件:按锦公房﹝2011﹞45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地上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外资优先;其他按照锦规控﹝2012﹞31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2013-6 |
凌河区原物资调剂市场改造C地块(东至广州街,南至小凌河规划北河堤,西至原物资调剂市场改造B地块,北至金港春天小区)。 |
76061.6 |
住宅 |
70年 |
地上容积率3.00-3.30综合容积率3.62-3.92 |
100 |
≥32.5% |
≤15.50% |
32551 |
9800 |
20万元整数倍 |
总建筑面积297980平方米,主体建筑物性质:住宅;附属建筑物性质:地下停车场、地下仓房、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等;停车率≥40%,地面停车率≤1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70%;社区、物业用房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的0.45%;水、暖、电、燃气等配套设施齐全,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明确。其他条件:按锦公房﹝2011﹞45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地上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竞买人在同等条件下,外资优先;其他按照锦规控﹝2012﹞32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
2012-10 |
松山新区桃园村,疏港公路东侧远方汽车公司东邻。 |
2044 |
商业 |
40年 |
≤1.22 |
10 |
— |
≤60.62% |
268 |
60 |
5万元整数倍 |
总建筑面积2478平方米;其他按照锦松控规﹝2012﹞15号规划条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