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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13.4.19)

2019-08-22 15:41:56 4762次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3年4月19日上午9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坐落于义县七里河镇四合屯村林地使用权0.9公顷及养猪场的全部房屋、设施。起拍价:40.6575万元,保证金:15万元。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2、北镇宏顺北塔水泥厂部分财产(存货及设备等855项。明细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145.4563万元,保证金:73万元。本次为第二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1号标的,房屋未提供权属证明文件,如房屋面积与日后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房屋面积不符,拍卖成交价格不作调整;2号标的,本次只拍卖部分财产、设备,明细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须买受人自行拆运,并承担相关费用,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说明;以上标的须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证照,法院及本公司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因产权变更等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
    三、展示时间、地点:2013年4月16日— 2013年4月17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请意向竞买人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凭本公司打印的《竞买人通知单》上的保证金账户(公司全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建设路支行、账号:3301 0612 2924 8001 058)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3年4月17日16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五、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汇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402019004612011。佣金汇入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账号。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由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于拍卖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联系方式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0416-2910092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93-7号
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24-31009996
网址:www.ln-lh.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16-2526372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