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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13.6.17)

2019-08-22 15:41:56 4481次
锦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锦出告字[2013]06
    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容积率
建筑高度(米)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水产供销公司地块
古塔区水产供销公司A、B地块
12302.2(其中:A地块6088.8、B地块6213.4 )
A:商住
B:住宅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A:地上2.30-2.53综合2.90-3.06;
B:地上4.30-4.53综合5.10-5.33
A:60
B:70
≥30%
≤30%
11603(其中:A地块4584、B地块7019)
2500(其中:A地块1000、 B地块1500)
20万元整数倍
备注
A地块总建筑面积18639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7.20%;主体建筑性质:住宅、门市房;附属建筑性质:地上车库、仓房、地下车库、仓房、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总停车率≥50%,地面停车率≤1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70%;社区、物业用房面积≥总建筑面积的0.55%;水、暖、电、燃气等配套设施用房按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其他条件:按锦公房﹝2011﹞45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其他按照锦规控﹝2013﹞7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B地块总建筑面积33125平方米。主体建筑性质:住宅;附属建筑性质:地上车库、仓房、地下车库、仓房、社区、物业及市政配套设施用房;总停车率≥40%,地面停车率≤1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宗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70%;社区、物业用房面积≥总建筑面积的0.55%;水、暖、电、燃气等配套设施用房按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其他条件:按锦公房﹝2011﹞45号文件要求,买受人按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配建保障性住房,建成后无偿归政府所有;其他按照锦规控﹝2013﹞7号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7日至6月24日的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到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锦州市市府路93-7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3年6月17日至6月24日的工作日(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向锦州市地产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锦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所需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6月24日下午
15时。经审查具备申请资格的竞买人,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3年6月25日下午15时至16时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
参加竞买。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定于2013年6月26日上午10时;拍卖地点:以《竞买资格确认书》为准。
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现场展示。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锦州市市府东路10号
电  话:     0416-2910050     0416-2910092           
联系人:       刘先生            尤女士
八、本次出让结果可于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中国土地市场网站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