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5年1月29日在本公司拍卖厅对下列车辆召开竞价会: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辽G32243中华。上牌时间2007年1月;检车至2011年1月;保险至2015年1月;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车辆无法启动;起拍价1.5万元,竞价保证金1万元。
2.辽G32849别克GL8。上牌时间2010年3月;检车至2016年3月;保险至2015年3月5日;起拍价6万元,竞价保证金3万元。
3.辽G8877F(黄牌)金杯客车。上牌时间2011年2月;检车至2015年2月;保险至2015年1月4日;起拍价2万元,竞价保证金1万元。
二、关于本次处置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1.本次处置的车辆共有3台。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按其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本次处置的车辆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会同转让方共同到相关部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保证金1万元。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提醒买受人应及时办理各项保险更名手续。该批次车辆现有手续完备,如出现无法过户的特殊情况,交易终止,委托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车辆违章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次处置的车辆还可能存在其它欠费情况,所有车辆欠费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查询处理,一旦竞买成功,该车辆所欠任何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关规定处理结果及责任。
5.车辆交接后,由本车引起或发生的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买受人完全承担。
6.车辆成交佣金5%由买受人承担。
三、展示地点、时间:本公司及标的现场,公告之日起至竞价前一日止。
备注:竞买人请于2015年1月28日14时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过期不候。竞买人应将竞买保证金及号牌押金存入锦州银行账户(户名齐力):110100174996018
咨询电话:0416-7907049,13898378889。
锦州傲航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