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锦州永利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1月12日上午9时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二、 位于锦州市太和区大薛乡大薛村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房屋等。土地证号:锦州市太和区国用(2003)字第65008号,地号:13650112,房照号:房字第大薛71号、72号。起拍价833万元,保证金150万元。
三、 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如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办理相关证照,费用自理,法院及本公司不负责办理过户,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及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四、 展示时间:2015年12月23日-1月11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五、 请意向竞买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凭本公司打印的竞买人通知单上的保证金账户(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营业部 帐号:21001671101050007643)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15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六、 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汇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营业部 帐号:21001671101050007643)。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由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于拍卖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
七、 联系方式:
锦州永利拍卖有限公司:0416-2332808 13904160313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阜康里94-61号
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24-31009996
网站:http;//www.ln-lh.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16-2526372
锦州永利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