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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9-08-22 15:41:56 3674次

经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锦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栖湾分局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借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申请人须提供相关开发建设的资质证明文件;对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禁止其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3、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的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的失信者。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锦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栖湾分局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外的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在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资注册成立新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月19日到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19日向锦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栖湾分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15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锦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栖湾分局将在2016年1月20日15时至16时确认其竞买资格并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竞买。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标的现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6年1月21日10时00分在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举行,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上述三幅拍卖宗地出让时以宗地现状出让,其他规划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本次拍卖结果可于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中国土地市场网站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十、 联系地址、方式及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锦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栖湾分局204房间
联 系 人:段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416-3343156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锦州分行
银行帐号:410100181775077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