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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宏远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16.3.11)

2019-08-22 15:41:56 3690次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3月11日上午1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名称(第二次拍卖):
1.太和区德胜里10-51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62.45㎡,起拍价76.18万元,保证金10万元。
2.太和区德胜里10-52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61.97㎡,起拍价75.9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3.太和区德胜里10-53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62.17㎡,起拍价76.91万元,保证金10万元。
4.太和区德胜里10-54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65.7㎡, 起拍价78.59万元,保证金10万元。
5.太和区德胜里10-73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62.17㎡,起拍价66.27万元,保证金10万元。
6.太和区德胜里10-74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62.16㎡,起拍价66.26万元,保证金10万元。
7.太和区德胜里10-75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62.45㎡,起拍价66.82万元,保证金10万元。
8.太和区德胜里10-76号住宅房地产,面积157㎡,   起拍价64.58万元,保证金10万元。
二、本次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过户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楼房内水、电、煤气、墙体等有较大改动、相邻的两户10-51与10-52、10-53与10-54、10-73与10-74、10-75与10-76均打通为一户,须由买受人自行修缮。
三、展示时间:2016年2月25日起至2016年3月8日止  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请意向竞买人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营业部;账号:21001671101050007643),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6年3月9日15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汇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营业部;账号:21001671101050007643;拍卖佣金汇入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建设路支行、账号:3301061229248001058,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16-2655570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三段26-90号
辽宁连和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电话:024-31009996
网址:www.ln-lh.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16-2526372
锦州宏远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