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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16.9.28)

2019-08-22 15:41:56 6265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9月28日上午9时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位于凌海市大业乡潘庄子村锦州丰汇基管桩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地产,11栋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8001.32平方米(评估单位实测面积),土地面积为40499.5平方米。起拍价:2151.1552万元,保证金:150万元。(第三次拍卖)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已设定抵押他项权利。标的评估报告中提供房权证12个、土地使用权证1个,其中房权证号为凌海房字第246759的办公用房未见实物,未纳入本次拍卖范围。有证房屋中实测面积与证载面积相差较大,房权证为凌海房字第246755号,面积为300平方米,而实际面积为181.9平方米,房权证为凌海房字第246757号,面积为300平方米,而实际面积为36平方米,房权证为凌海房字第246761号,面积为345平方米,而实际面积为120平方米。房权证为凌海房字第270617号为在建厂房,钢结构,钢柱、钢梁安装完毕。如拍卖成交,买受人须自行办理相关证照,法院及本公司不负责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30日内支付全部价款及拍卖佣金。
三、展示时间:2016年9月26日-9月27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请意向竞买人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营业部;账号:21001671101050007643)。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6年9月27日15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
五、特别说明:拍卖成交后成交价款汇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营业部;账号:21001671101050007643;拍卖佣金汇入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户,开户名: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建设路支行、账号:3301 0612 2924 8001 058,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联系方式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0416-2910092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93-7号
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24-31009996
网址:www.ln-lh.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416-2526372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