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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17.1.18)

2019-08-22 15:41:56 10401次
拍卖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月18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三楼拍卖大厅(市府路93-7号)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的标的为停车场经营权,经营权期限为1年,详情如下:
1、家乐汇停车场经营权:机动车位105位、非机动车位15米,起拍价:10万元。
2、华联、影都停车场经营权:机动车位41位、非机动车位65米,起拍价:8万元。
3、千盛商场停车场经营权:机动车位87位、非机动车位60.2米,起拍价:30万元。
竞买保证金:5万元。交纳五万元保证金可以竞买任意标的。
二、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如未实地考察、了解掌握拍卖标的现状和瑕疵,或未核实确认标的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买受人全部自行承担。
停车场经营权使用期限以甲乙双方最终签定合同内容为准。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收费审批手续,须依法合规经营,对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规定的企业,经指正不改者将被列入市场禁入“黑名单”,禁止参加以后停车场经营权的竞买。经营期满前一个月,所有停车场的经营权另行公开转让,到期后进行交割。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一切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 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需在1月17日16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五、交纳保证金:
竞买人必须在2017年1月17日15时前(以资金到账为准)存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锦州银行凌旺支行;账号:410100125133680)。保证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的,不具备竞买资格。
六、竞买人一经成交,须在3日内交齐全部成交价款及5%的佣金,并按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2017年1月16日、17日
展示地点:停车场所在地
联系电话:2910092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