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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2018.1.3)

2019-08-22 15:41:56 11634次
拍卖公告
      我公司受托,定于2018年1月3日上午9时在我公司会议室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七处停车场一年期经营权;保证金10万元。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具体位置
经营期限
起拍价(元)
备注
1
工商银行门前停车场18个车位经营权
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工商银行门前
1年
25,000.00
 
2
国美电器门前停车场12个车位经营权
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国美电器门前
1年
20,000.00
 
3
交通银行门前停车场15个车位经营权
凌河区中央大街二段交通银行凌安支行门前
1年
22,000.00
6个车位在夜市5个月的经营期内免费
4
百货大楼A座停车场57个车位经营权
中央大街与解放路东南角,临中央大街、解放路及广东街
1年
80,000.00
 
5
光彩立交桥停车场66个车位经营权
光彩立交桥下东侧,光彩2号厅南侧
1年
45,000.00
 
6
爱家家居停车场56个车位经营权
市府东路爱家家居门前,临市府东路、长沙街
1年
41,000.00
 
7
光彩市场西侧市政停车场77个车位经营权
南广路与中央南街路口东北角,光彩1号厅西侧
1年
47,000.00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竞买条件
1、竞买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经营范围须有停车场经营管理服务或物业相关内容)
2、截止公告之日经营期满一年。
3、报名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四、展示时间:2017年12月27-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展示电话:3873010              展示地点:现场展示
    五、特殊说明
1、成交后买受人须与主管部门签订《租赁合同》。
2、必须严格按照《锦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锦州市城区静态车辆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市区边石以上经营性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
3、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额的5% 。
六、竞买人请于2018年1月2日上午11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我公司开户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账号:402108010402015)。逾期不予办理。
    七、联系电话:0416-3330555-619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