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锦州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住宅楼,面积分别为40.31m2、12.3万元(四层);57.37m2、16.6万元(一层)。地址:凌河区榴花南里91-20号,91-25号。整体拍卖,起拍价28.9万元。保证金14.5万元。
2、商服楼(一层)五户,面积527m2(每户105.4m2)、581.5万元;住宅楼(大学生公寓)二栋,分别为3538.4m2、1238.9万元和4698.99m2、1645.2万元;无照平房一户,80m2、12.8万元。地址:太和区凌西大街185(2-7)号。起拍价3478.4万元(先整体后分体拍卖,详情见须知)。
3、帕萨特轿车三台:辽G10099,6.5万元;辽GA1022,7万元;辽G12299,5.6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本公司及标的现场。
四、1号标的竞买人请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2011年4月25日8时――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1年4月25日13时――16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于2011年4月29日8时――11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告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联系电话:0416-2656831 2679236
公司地址:古塔区宜昌路二段19号
锦州长城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