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锦州龙栖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1年4月18日至4月27日的工作日内(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6时),到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4月18日至4月27日的工作日内(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7时),向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锦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所需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9日上午11时。经审查,具备申请资格的竞买人,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1年5月3日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竞买。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定于2011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以《竞买资格确认书》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锦州市市府路93-7号
电 话: 2910092
联系人: 吕穆昌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
锦州龙栖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