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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博宇麒拍卖公司机动车拍卖公告

2021-08-19 10:50:56 9626次

我公司接受委托,定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9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网址http://www.lngp.org.cn)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五辆机动车整体拍卖(详见下表),起拍价29300元,保证金5000元。

序号

车牌

厂牌型号

注册登记日期

排量

评估价(元)

备注

1

辽G72472

长安SC6382

2008-04-15


1700


2

辽G72809

五菱LZW6376E3

2010-10-14


3300


3

辽G72818

北京现代BH7183MY

2010-10-28


9600

有违章

4

辽GES968

中华SY7182HS

2009-03-31


1800


5

辽GEB161

五菱LZW6431MF

2013-05-20


12900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2021年8月23—8月24日9:00-16:00( 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展示电话:13940678921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特殊说明

1、成交后每辆车缴纳2000元过户保证金,买受人须在20日内自行办理内完成过户,过户后原数退还,逾期过户保证金不退

2、1-4号标的过户所需税费按法律规定由机动车所有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 5号标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违章由买受人承担。

3、本场拍卖会拍卖的所有车辆均不含现有车辆牌号,买受人在办理车辆过户时不得保留原车辆牌号。

4车辆长时间闲置,车况较差,存在发动机损坏、零部件缺失、电瓶没电、轮胎报废、车身划痕破损等情况,竞买人必须实地查勘后方可报名竞买。报名即视为已对标的物现状及瑕疵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成交后不得反悔。

5、部分车辆购置税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竞买人须自行查验车辆档案,自行补办丢失证件;部分车辆年检、保险已过期,由竞买人自行查验,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补办保险凭证或缴纳所拖欠费用。

6、本场拍卖会每个标的买受人服务费为成交价的5%。

五、竞买人请于2021年8月25日11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

保 证 金 账 号:314279187309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锦州凌海支行营业部(手机银行转账时“开户行”查找辽宁省凌海市)

六、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6-3330555-619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