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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拍卖的信息不对称”

2019-08-22 15:41:56 13686次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拍卖市场也在二月重新启动。
    说到拍卖,也许很多市民对其也只是一知半解,即使个别行家熟悉其操作,也不一定能尽悉先机。究其原因,原来是信息不对称“作怪”。信息不对称存在于各个市场,一手市场、二手市场,而在拍卖场上,这种不对称似乎更加厉害。当然,现时不对称的天平总是向卖方倾斜,买方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作出购买行为,自然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损失。笔者在春节前的某场拍卖会上,看到了几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觉得有必要在此说一下,以提醒初入行的举牌者。  
    处处不对称,事前要留神 
    龙津西路的龙津花园是一个烂尾项目,已停工6年了(预售证是1997年的),拿到拍卖行竞卖的是第九层全层房产,872.95平方米,190.1万元,从帐面上计算单价为2178元/平方米。但拍卖师在叫价前先说明,由于联系不到该楼盘的发展商,拍卖行还不清楚该房产的实际欠费,而这部分“未知费用”实际上还是由竞投人支付的,试问谁会愿意竞投。 
    西湾路同德围得宝花园某房,72平方米,9.65万元起拍,拍卖师同时补充了一句,该物业的实际测绘面积比拍卖资料上的面积大,竞投者在竞得后还需补交2.5万元的“补偿面积费”。这2.5万元占了总额的20%,确实不少,假如持牌人事前并不知道要补钱,也许会觉得房产相当便宜(现时二手市场价为2300元/平方米)。而物业的实际面积到底比拍卖资料上的面积大了多少?现场也许没有多少个人清楚。 
    如果标的物的权属资料注明是《宅基地使用证》,那举牌者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答案有两种,拿到使用权或所有权。该次拍卖就有两个标的物分别属于那两种情况,而只有使用权的那个房产也不能过户。当然,前者的价钱肯定较低。而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标的物很顺利地找到买家。  
    信息靠积累,难一就而蹴  
    春节后的拍卖市场特别平淡,到这个星期为止也只有两场拍卖会,而标的物所在的地域大多较偏,或楼龄较大,其吸引度不算太大。估计拍卖会在二月底会恢复正常,而比较好的标的物也会从那个时候起逐渐增多。  
    很多“初哥”经常有这样一个疑问:如何才能在拍卖场上获取更多的信息?笔者只能说,这种信息完全无迹可寻,靠的是平时多去看拍卖会积累下来的。拍卖常上有很多“常客”,他们的一言一行都有可能成为“初哥”们日后的指引,而他们谈论的内容也会成为“初哥”们想要得知的“信息”的一部分。通常在平面媒体上刊登的拍卖公告只包括位置、面积两样,或者还有起拍价,但权属资料是没有登出来的,如果看到公告上面的价钱便宜,千万不要以为“有金捡”,应该先向拍卖行了解清楚其权属,若只有《宅基地证》或《查册表》,其价格通常不会高,但此类房产对大多数买家来说是没有多大用处的,能否办理产权证是最大的问题,一旦不能办证,便不能在二手市场上流通(可以出租)。另外,在碰到拆迁时能否获取补偿也是问题之一,但这方面对于自住客而言并不算是问题,因为他们并不想自己所购房屋被纳入拆迁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