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托,定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9时在我公司会议室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库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13号,面积34.8㎡。起拍价1万元/年;
2、门市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02号,面积20.7㎡。起拍价2.1万元/年;
3、门市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04号(楼上为厕所),面积19㎡。起拍价1.9万元/年;
4、门市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06号(楼上为厕所),面积19㎡。起拍价1.9万元/年;
5、门市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08号,面积19.6㎡。起拍价2.1万元/年;
6、门市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12号,面积19.6㎡。起拍价2.1万元/年;
7、门市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14号,面积19.6㎡。起拍价2.1万元/年;
8、门市房一年期租赁权,位于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5号118号,面积19.6㎡。起拍价2.1万元/年;
本场拍卖会保证金每个标的物2000元。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月28日8:30-16:30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特别说明
1、买受人须与所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水、电、取暖、物业等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委托方只负责房屋主体维修。店面、门窗、内部装修、电、暖、上下水、屋面防水、消防等附属设施的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负责。
3、如因国家、省、市建设规划或政策变化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已付租金按月返还(不计息,不含拍卖佣金)。
4、本场拍卖会买受人佣金为成交额的5% ,最低收费500元;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五、竞买人请于2023年11月29日11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保证金账户名称: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
保证金账号:402108010402015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凌云支行
六、拍卖公司电话:0416-3330555-620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12楼
辽宁博宇麒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