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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房地产拍卖公告[2023.12.20]

2023-12-06 14:14:36    来源: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1559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12201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房地产,地址:辽宁省黑山县黑山镇光荣路中(八街农机厂2#一层门市东一厅),建筑面积155.40㎡,规划用途:营业,土地使用权面积37.62㎡,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终止日期:2048年12月15日,使用权类型:国家作价出资,起拍价116.55万元。保证金:10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20231211—15日(9:00-16:00)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展示电话:0416-8049098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特殊说明

1、拍卖标的按实物使用现状、权益现状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展期间自行尽责实地调查、确认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坐落地址、面积、结构、用途、使用现状、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可用、权属证件、权利限制、能否更名过户及相关费用等各项事宜。

2、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

3、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委托方只负责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土地增值税,其他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委托方委托拍卖的地产为作价出资,过户过程中如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十日内缴纳拍卖佣金及尾款,逾期未缴或以其他行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买受人负责更名过户等一切费用,并保证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委托人不承担法律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6、标的拍卖成交,拍卖人按成交价格的5%收取买受人拍卖佣金。

五、竞买人请于2023121916:00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号:410100671210031

六、长诚拍卖公司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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