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2月3日10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以下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膨润土,约51000吨。起拍价255万元;保证金50万元。
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http://www.lngp.org.cn)。
二、展示地点、展示时间、展示电话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展示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31日8:30-16:30
展示电话:0416-7723059
三、特殊说明
1、本次拍卖以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提供的拍卖资料、以及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仅供竞买人参考,本公司(包括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物的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成分含量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以亲自调查为准,仔细了解和查验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在审慎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拍卖。一旦参加拍卖会,即表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包括拍卖标的物的质量和瑕疵),拍后无悔。竞买人对标的物现状认知的疏忽和误解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2、成交后买受人需缴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并在缴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十日内将标的物运出项目现场,并将场地清理干净。清运完成后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原路原数退回。
3、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安全生产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运输完成后负责清理场地。
4、成交后,委托方不负保管、保险、标的毁损灭失、代扣代缴等责任。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买受人负责。
5、标的物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委托人仅提供缴款收据。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4年2月7日前向委托方支付拍卖成交金额的余款。
7、拍卖成交后按成交价的3%一次性支付拍卖佣金。
8、成交后买受人须于3个工作日内缴齐拍卖佣金,逾期未缴或以其他方式悔拍的,本次拍卖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请于2024年2月1日15时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
账 号:410100671210031
咨询电话:0416-8049098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6-19号。
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