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锦州益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1年8月15日上午9 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房屋及附属设施和土地使用权,位置:黑山县新立屯镇二街;建筑面积:2,638.2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2,787.00平方米;起拍价459.572万元;保证金:46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地点:2011年7月28日—8月11日;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人请于2011年8月11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黑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账号:中国农业银行黑山县支行557901040006864;竞买人于2011年8月11日15时前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1年8月12日16时前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于2011年8月18日15时前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告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联系电话:0416-7192177 7192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