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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长城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10月25日】

2019-08-22 15:41:56 10364次
    受委托,锦州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 2011年 10 月 25 日9 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时风三轮车一台,起拍价:0.5万元,保证金:0.25万元。解放牌牵引车及挂车各一辆,起拍价:9.27万元,保证金:4.7万元。
    2、住宅楼,47.12m2。地址:黑山县黑山镇利鑫佳苑1号楼1单元5层中户,14.05万元。 
    3、商服楼,1—2层。252m2,土地336m2。地址:黑山县小东镇南街东盛粮食购销处院内。53.51万元。
    4、办公楼1—2层,745.89m2,有照。分摊土地156.64m2,有土地证。地址:古塔区保安里93号。278.76万元。
    5、土地使用权,约10亩。建筑约291.6m2。地址:太和区新民乡刘家窝铺村。94.12万元。
    6、车辆各一台:沈飞客车,5.85万元;红旗轿车,1.98万元;奥迪轿车,2.73万元;金杯中型客车,3.44万元;桑塔纳轿车,0.2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本公司及标的现场。
    四、1号标的竞买人请于2011年 10月 2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2011年 10月 24日 8 时――11 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1年 10 月 24 日 13 时―― 16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于2011年 10月28 日8时――11 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告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联系电话:0416-2656831  2679236
    公司地址:古塔区宜昌路二段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