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申请人可于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的工作日内(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6时),到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锦州市市府路93-7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11月21日至11月28日的工作日内(每天受理时间为上午8时至上午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下午16时),向锦州市地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锦州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逾期不予受理。申请所需材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11月28日下午15时。经审查,具备申请资格的竞买人,锦州市国土资源局将于2011年11月29日下午13时至16时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凭《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竞买。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会定于2011年12月1日上午10时。
地点:以《竞买资格确认书》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锦州市市府东路10号
电 话: 0416-2910049 0416-2910092
联系人: 刘主任 尤女士
锦州运通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