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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企业实行许可登记的3点思考

2019-08-22 15:41:56 13644次
  1.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核许可。
  《拍卖法》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在上述程序中, 商务部门是拍卖人主体设立许可机关, 工商部门是拍卖人开展经营活动许可机关。同时,工商机关履行相关许可登记职责。
  2. 开展限制类商品拍卖活动,必须取得相关许可。
  拍卖企业的经营范围由投资人自主申请,工商机关依据国家标准审核登记,一般表述为拍卖钟表、眼镜等。拍卖人拍卖限制经营类商品,须持工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到相关许可部门申请该商品的经营许可,然后向工商机关申请办理许可类经营范围登记。
  3.拍卖企业分公司不得独立组织拍卖活动。
  根据《公司法》和《拍卖法》有关规定,工商机关受理拍卖公司设立分公司登记申请,应遵循拍卖人可以设立分公司而分公司不得独立组织拍卖活动的原则。分公司可以开展业务联络、信息咨询、拍品征集、拍卖宣传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