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锦州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定于 2011年12月15日上午9 时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三轮车一台,起拍价:0.4万元,保证金:0.2万元。2、蒙牵引车及挂车各一辆,起拍价:7.4144万元,保证金:3.71万元。3、冀牵引车及挂车各一辆,起拍价:5.124万元,保证金:2.6万元。
二、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止。本公司及标的现场。
四、1号,2号,3号标的竞买人请于2011年12 月14 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交付保证金的交款人名称必须是竞买人本人。竞买人于2011年12月14日8时――11 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1年12月14日13 时―― 16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于2011年12月19日8时――11 时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告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联系电话:0416-2656831 2679236
公司地址:古塔区宜昌路二段19号
锦州长城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