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黑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黑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6(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5日至2011年12月16日到黑山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拍卖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05日至2011年12月16日到黑山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16日11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拍卖时间及地点: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17日09时00分在黑山县人民政府西三楼会议室进行。
七、 联系方式:联系人:车金萍 电话:13940624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