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 2012 年11 月15日上午9:30 在本公司拍卖大厅召开拍卖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
1、黑山县暖气片厂所有的位于黑山镇十街东检查站北侧暖气片厂办公营业楼共七户,建筑面积合计为1905.2268平方米,拍卖保留价:425.03万元,保证金:213万元。
以上拍卖物瑕疵可去本公司见委托书说明。
二、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 展示时间:2012年10月31日至2012年 11月13日。地点:现场展示。
四、 标的竞买人请于 2012年11月14日前将保证金汇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建行营业部21001671101050007643;竞买人于 2012年11月14日 8 时-11 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 2012年11月14日下午1时-4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于 2012年11月15日到法院退保证金。本公告特此声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业务,超前、错后概不受理,敬请谅解!
五、 公司地址:古塔区南京路二段23-1号(东方家具城西行100米)
联系电话:7118111 15042687198
锦州奥隆拍卖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9日